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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仲裁程序有哪些规定?

2023年6月30日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lvshiht.com/
导读:经济合同的仲裁程序的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的规定,即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和仲裁协议。有两种纠纷不能申请仲裁,一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与身份权有关的纠纷,二是行政争议。接下来上海合同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经济合同的仲裁程序有哪些规定?

  经济合同的仲裁程序有以下规定: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双方应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也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组成。
  3.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并在首次开庭前提交。

  4.仲裁应举行听证会。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经济合同的仲裁程序有哪些规定?

不能适用仲裁纠纷的有哪些?

  不适用仲裁的争议如下: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但也不同程度地涉及财产权益纠纷。但这类争议往往涉及当事人自身无法自由处置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判决,或者政府机构作出的决定不属于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2.行政争议无法裁决。行政争议,又称行政争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因行政管理而发生的争议。外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仲裁的优点有哪些?

  仲裁具有以下优点:
  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包括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自愿决定。自愿决定解决争议的事项,选择仲裁机构等。
  2.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3.最终决定。即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中不存在二审或再审程序。
  4.非公开听证。
  5.独立、公平、正义。仲裁由仲裁庭独立进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仲裁委员会聘请的仲裁员都是铁面无私、为人正直的知名专家,由他们来仲裁案件比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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