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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规定主体是否构成违约?

2023年10月17日  上海合同违约律师   http://www.lvshiht.com/
导读:变更合同规定主体是否构成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只是更改姓名或姓名,并不构成违约。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将其转让给第三方,则属于违约行为。接下来上海合同律师将为我们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变更合同规定主体是否构成违约?

  变更合同标的即构成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构成违约。但如果合同主体仅变更姓名、姓名等信息,则不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未经通知债务人而转让债权的,该转让不产生对抗债务人的效力。
  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促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同意。债权人未表示同意的,视为不同意。

变更合同规定主体是否构成违约?

如果合同标的发生变化要求赔偿吗?

  如果合同标的发生变化,可能需要补偿。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标的变更导致当事人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行为人不当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合同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权因其性质不能转让;
  (二)经当事人同意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货币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同意不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
  2.有合同规定的变更原因;
  3.情况发生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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