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合同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知识 合同常识 文章详情
文章列表

一般劳动合同的盖章是什么?

2023年9月13日  上海合同常识律师   http://www.lvshiht.com/
导读:生活中,我们外出打工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上应该盖什么样的印章呢?如果不留心确实很难发现,但这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常识。一般劳动合同的盖章是什么?接下来上海合同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劳动合同的盖章是什么?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具体负责人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因此加盖人事印章一般应视为有效。法律规定签名或盖章即可。如果是签名,一般应该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签字也能有效;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门印章为内部印章。经用人单位授权后,劳动合同加盖印章即视为有效。但上述印章必须经公安机关登记并公开公示。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文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一份。

一般劳动合同的盖章是什么?

以保密协议的形式,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一)保密合同具有从属性质,保密合同和劳动合同为主。
  保密协议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条款的形式,保密协议是雇佣合同的一部分。以保密协议的形式,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如何?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待:
  (二)保密合同具有从属性质,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
  劳动合同是主要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不承担保密义务。当然,不会有保密合同。保密只是劳动关系的一方面。
  (三)保密合同是独立的。
  一般来说,从合同的效力随着主合同效力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也当然无效。主合同变更的,从合同也应当相应变更。但保密合同则不同。劳动合同的无效和变更,不影响保密合同的效力。这同样适用于保密条款。

谁应该持有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一式三份。雇员、雇主和劳动局各执一份。这样,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也可以制作两份,雇员和雇主各持有一份。

Tags: 上海合同律师

Copyright ©2008-2024

上海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