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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2023年7月6日  上海合同常识律师   http://www.lvshiht.com/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随处可见,伴随着债权的转移。债权转让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为了在法律上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各方当事人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因此,上海合同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债权转让合同的终止条件及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债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有一个有效的索赔,索赔的转让不会改变索赔的内容。
  2、债权人与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的有关事项和问题协商一致。
  3、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可转让的。
  4、债权转让须经债务人同意,或者通知债务人,方能生效。

  5、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禁止利用债权转让牟取暴利。

债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协议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生效的要求。
  债权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为合同的当事人。转让合同虽然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涉及债务人的利益。关于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即可,不必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必备要件。
  2、债权转让已通知债务人的,如何认定?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其对自己的债权已转移给第三人。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即可认定债权人履行了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3、债权转让通知书及诉讼时效。
  关于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不能中断。债权转让的通知并不自动导致时效的中断。但是,如果债权转让通知中还包括讨债内容,或者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后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则债权转让通知将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这与《民法通则》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或者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规定是一致的。

债权转让的限制是什么?

  1、根据合同的性质,是不能转让的,比如孩子的抚养费。
  2、双方当时约定的权利不能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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