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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2023年7月11日  上海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lvshiht.com/
导读:造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因素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工程招标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的支付应以工程验收合格为依据。接下来上海合同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造成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因素包括: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不具备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以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借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施工合同必须进行招标,但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施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3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理。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施工合同无效怎么办?

  上海合同律师提醒您,如果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也可以按实际结算,价款的差额部分不予支付。已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返修验收合格的按上述方法结算,返修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付款。未完成的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停止施工,并视已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按上述方法结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793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对承包人给予赔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由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过错的一方应当对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失大小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的大小不能确定,当事人一方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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